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1、首先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2、其次还需要这些材料:生产厂房的土地证。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试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一)生产许可被依法撤回、撤销,或者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二)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许可证,应当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质监局进行申请;质监局对产品检验合格之后,即可以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进行生产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并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相应的处理。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在相关政务系统中填报申请资料;2、受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核。受理后,由许可审查中心人员上门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4、审批。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5、发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全网公示许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