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以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区防疫指挥部备案,并提供提前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
申请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应符合以下条件: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粤复工等。
生产经营性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或者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周六(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6:00。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让员工提前复工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一)具有城镇户籍;(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六)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