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抵押物灭失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抵押物可以为股权提供担保,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要先处理抵押物,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抵押物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买卖。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提供担保不一定要抵押物,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抵押物只是担保方式的选择之一。担保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双方商议决定的,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担保物,但是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需要保证人承担起债务。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以使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是通过不转移抵押物而成立的,抵押物的所有人在抵押期间可以合法使用抵押物,但是不能减少抵押物的价值,使用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公司的财产抵押为债务担保的,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抵押不动产要办理抵押登记。
财信公司为债务担保时,是否需要提供抵押物,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抵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财产。抵押人可以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