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有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
我国针对交通事故并未作出专门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而一般在计算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时,往往就是参考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内容。该司法解释一共有三十六条,以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作为上位法的依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没有失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
司法解释的效力:司法解释是法官和审判组织根据宪法赋予的司法权,在审判工作中为具体运用法律所必要时,结合社会发展现状和法律价值取向对审判依据包括法律事实所作的具有司法强制力的理解和阐释。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人身损害赔偿私了有效。人身损害赔偿私了如果是双方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