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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2024.04.18 综合 375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赔偿医疗费的,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所要的赔偿,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能索要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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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婷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王玉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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