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 法律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报告编号:NO.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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