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
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
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
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
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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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婚外情要这些证据证明:双方来往的相关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但对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最好先做一下公证;过错方亲笔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等;单位对职工生活作风的处理决定等。
顾斌律师
2022.02.15
70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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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以下种类:(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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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认为提供证据证明一方有出轨、暧昧的事实,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只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才会经调解无效判决准许离婚。
赵彪律师
2019.09.02
307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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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有婚外情行为,是否违法或受法律制裁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顾斌律师
2019.08.12
302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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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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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比较易取的证据如下:第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赵彪律师
2019.08.02
112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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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顾斌律师
2019.08.05
118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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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赵彪律师
2019.08.02
143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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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离婚的,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且调解不成的,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因此法院怎么判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的。婚外情一般不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