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如下: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
当事人借钱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属于高利贷,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当事人应在借款合同中合法合理的约定借款利率,并且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外,应采用书面形式来约定借款利率。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且借贷双方为自然人,出借人不能主张支付利息。如借贷双方为非自然人,则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借款的利息能按照约定的利率计付。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在借款合同中,在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会支持该利率的诉求。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和贷款期限有关,知道这三项数据后可以用公式“年利率=贷款利息÷本金÷贷款期限”来进行计算。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36%。
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依据如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