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纠纷 > 如何认定是否医疗事故

如何认定是否医疗事故

2023.12.22 医疗纠纷 116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从行为主体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首先,除医务人员外,与诊疗护理有关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他们不具有从事医疗护理的资格,故不能成为该责任的行为主体。二是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在行医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即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产生医疗事故责任。对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从主观方面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医务人员没有这种过失的,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这种过失行为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疏忽大意所引起的过失。这是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行为人相应职称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应当预见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患者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到、并致使危害发生的;第二种是由于自信引起的过失。这是指行为人虽然遇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患者导致危害的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验能够避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危害发生的。具体地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医疗人员具有医疗过失行为:
1、有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行为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这一规定,即为有过失;
2、未尽到必要说明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尽到必要的说明义务,即为有过失。
3、违反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的。
第三,从其性质上看,构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
其违法性表现在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义务。
第四,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的后果。在医疗活动中,是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特征。相反,在医疗活动之外,均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五,从产生的后果上看,须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所侵害的是患者的人身权。因此,只有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才能产生医疗事故责任。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必须是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达不到这种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六,从相互关系上看,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怎么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王瑞涛律师 2020.09.25 106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这样认定: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陈福文律师 2020.10.28 18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当医生面对急诊,病危或者重症患者,医院选择拒收从而耽误了最佳的就诊时间或者因为转院不负责采取了不正当的急救方式从而导致病者病情加重或者延误了抢救时间的;在药剂方面,医生开错药写错处方,或者取药时医生给错药从而导致患者处于危险情况的。

    王瑞涛律师 2020.04.26 1173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等等。

    王瑞涛律师 2020.04.09 1665人看过
  • 怎样认定是医疗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的步骤是: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卫生行政部门交由相关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下发鉴定结果。

    王瑞涛律师 2022.12.26 272人看过
  • 怎么认定是医疗事故案件

    认定医疗事故的步骤如下: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卫生行政部门交由相关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出具鉴定结果,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请。

    王瑞涛律师 2023.09.22 143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医疗事故案件

    认定医疗事故的步骤如下: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卫生行政部门交由相关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出具鉴定结果,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请。

    王瑞涛律师 2023.09.25 173人看过
  • 如何界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要想认定为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等五个条件。

    王瑞涛律师 2020.06.29 1145人看过
  • 如何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不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陈福文律师 2020.10.21 961人看过

王瑞涛

河北东尚律师事务所

王瑞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

  • 4825

    精选解答
  • 785635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怎样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怎么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责任
    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必须是是医生存在着过失,并且这种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在救治过程中对于疑难杂症的患者不经过上一级的指示说明自己擅作主张的或者救治不负责而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
  • 医疗事故认定机构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认定机构怎么认定?法院要求鉴定:在医疗纠纷的诉讼中,如果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但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进行事故鉴定,那法官可以自己提出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医疗事故是如何认定的
    医疗事故的认定包括以下要素:责任人必须为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因疏忽导致患者身体损伤;过失行为与后果间有必然联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怎么认定医疗事故
    怎么认定医疗事故?怎么认定医疗事故?在评估医疗事故时,众多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其中包括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过失,以及这种过失与最终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怎样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您好!
  • 想要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
    建议您封存并复印病历,通过分析病历来确认医院的过错,并判断医院责任大小,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有医疗纠纷的话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医院
  • 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 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医疗责任事故,应 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而造成的事故。由于诊疗护理工作是群 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n行为与结果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这些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约定俗成在实践中应当遵循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虎草率。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根据立案标 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 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 任的情形。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才成立本罪。严重损 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 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医疗事故造成多名患者轻伤的,宜认 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此外,对于在胸腔、腹腔、盆腔、颅内及深部组织遗留纱 布、器械等异物的,开错手术部位,造成较大创伤的,或者造成严重毁容以及其他严重后果 的,可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但反应轻微,或体内遗留的异物微小,不需再行手 术,或异物被及时发现、取出,无明显不良后果者,不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n,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 关系医疗事故认定的问题
    详细说下,需要协助可以找我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