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括两种情况:(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包括以下两种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物质或者精神的帮助,辅助犯罪的实施。
共同犯罪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指挥;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在犯罪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等等。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虽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等。
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等。
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认定: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等。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策划、指挥的犯罪分子一般认定为主犯。在共同犯罪中只起了辅助作用、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认定为从犯。
在共同抢劫中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根据分工分类法,这类犯罪分子实为帮助犯。这类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只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帮助行为和犯罪行为实施时的帮助行为等。
诈骗共同犯罪从犯上诉状【简单版】
免费查看诈骗罪从犯上诉状
免费查看盗窃罪从犯上诉状
免费查看经济犯罪从犯取保候审申请书
免费查看非法拘禁罪从犯辩护词
免费查看共同犯罪中上诉状怎么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