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审查,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比如出借人的主体、借款人使用借款范围、借款利率标准、借款交付、是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诸多方面。对此问题的解答,建议祥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等。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合同无效等。
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都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