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3、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条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