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概念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

依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是不是危险犯,要看其行为是否产生损害危害。如果实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产生损害后果的,属于危险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司法实践会综合多因素量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