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认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2019.01.08 综合 29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认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等。

    李键键律师 2019.01.17 1363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李键键律师 2019.01.07 420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李键键律师 2019.01.07 603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沈辉律师 2019.01.03 3147人看过
  •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李键键律师 2019.01.03 2539人看过
  • 怎么界定涉外民事关系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李键键律师 2019.02.11 2444人看过
  • 如何界定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沈辉律师 2019.01.02 3298人看过
  • 如何界定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李键键律师 2019.01.11 246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72

    精选解答
  • 14002556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民事关系具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民事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等情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关于民事关系具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哪些情形法院可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等情形,法院可认定为涉外民事诉讼。关于有哪些情形法院可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涉外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1.涉外民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都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共同担当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但是,在具体认识上,我们应该了解二者的区别,以便具体把握二者分担的不同的职能,避免将二者简单等同化。(1)性质和权限不同。涉外仲裁是由涉外仲裁委员会这种民间性质的机构.根据仲裁法等法律,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并据此...
  • 涉外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华律网小编1.涉外民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都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共同担当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但是,在具体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如何的
    涉外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定有: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法律其他规定。关于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如何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涉外合伙企业法律适用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第十四条规定的是法人
    依照我国民法典编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因此可以认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的“法人”不包括非法人组织
  •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你好,你具体什么情况?
  • 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包括什么
    你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2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磋商,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3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有职业病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班上下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涉外民事诉讼 上诉期限 对方是多久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我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司法程序。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涉外民事案件中管辖权问题
    你好,请问是什么类型的涉外案件W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