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犯罪客体上看,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其对象只能是公共财产;而侵占罪侵占的是公司、企业财产所有权,其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也包括私人财物。二是从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如下: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第二,犯罪主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2、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侵占罪不需要利用职务便利;3、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财物,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埋藏物;4、入罪金额不同,职务侵占罪要求5000-2万才构成犯罪,侵占罪一般3000元即可;5、性质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遵守不告不理原则。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一般主体,而后者是特殊主体。二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关键。
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其在职务上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其犯罪手段包括侵吞、骗取、窃取或其他手段。贪污罪只能是行为人直接利用自己在职务范围内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而非法占有该财物。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