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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2024.04.18 刑事辩护 21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它的成立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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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光亮

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

路光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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