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多次敲诈勒索: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
- 法律依据
- 《刑法》
-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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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敲诈勒索罪的一般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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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涉案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若具有以下情形可将标准定为一千元以上: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2、一年内曾受过敲诈勒索的行政处罚;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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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的情节包括自首、立功、从犯、认罪认罚等刑法总则规定的情节,在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下,也可以从轻处罚,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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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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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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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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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这个是刑事案件,一般立案之后,查清事实,检察院直接起诉到法院。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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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认为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作出立案的措施,从接案到立案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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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2000元至5000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