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 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
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准有两个:销售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上,以及除此之外的的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包含本数)以上的纳税人,财税[2023] 36号文件中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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