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行政拘留后还会有赔偿。如果当事人被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已经对行为人进行了拘留十五天之公安行政处罚,等行为人出所后,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赔偿权利。当事人完全可以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
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一般不会留案底的,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已经拘留十五日出来,意味着行政处罚已经出发完毕,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 民事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被告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可执行财产。
如果造成轻微伤最好就是赔偿。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拘留后仍然需要赔偿受害人。
拘留期限有着严格的规定,但在规定的范围内具体拘留几天不一定,那得看具体情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所以相对人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行政拘留后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的。拘留和赔偿是两个不同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是依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或者将要进行的处罚措施。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其他处罚,受到其他处罚后也要进行民事赔偿,二者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