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该种处罚只是一种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一般不会被称作案底。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报告编号:NO.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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