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更多关于清算组如何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在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来清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债务等,并可以代表公司处理民事纠纷。
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在吊销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吊销后要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对于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公司的,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