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在拘役所、看守所执行刑罚。
一般情况(监狱没有探视期或要在非探视期探视):1、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2、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3、探望犯人。
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但是实践中,如果是涉嫌犯罪被羁押还未判刑,一般不会批准家属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看守所探视规定如下:《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看守所探视规定如下:《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如果因刑事犯罪嫌疑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与家人会见通信的。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 。不要光看法律的规定,要结合实践。要会见必须有特殊情况,经公安局长批准 。
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的犯人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周三的上午和下午都可以,上班时间都会安排,下班时间不安排。未判决的嫌疑人,家属不可以见,只有委托律师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