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历是患者治疗疾病时形成的一种记录,病历保管是非常重要的,出现医疗纠纷时,病历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所以医疗机构对病历要承担一定的义务,那么民法典的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有哪些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们每次医院看病,都会带上自己的一份病例资料给医生,就是为了让医生更加了解我们的病情让我们得到更好的治疗。那么关于病历资料应归患者还是医疗机构所有。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华律网小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公开患者病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