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吗
2024.04.18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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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债务人拖欠借款不向债权人偿还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若债务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债权人借出款项的,则涉嫌诈骗罪或其他刑事犯罪。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债权人住所地、债务人住所地或约定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便无法联系到债务人,在法院公告送达后,也可对本案作缺席判决,胜诉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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