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欺诈人方面:1、须有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2、须有欺诈故意。(二)在被欺诈人方面:1、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2、须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在欺诈人方面:1、须有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2、须有欺诈故意。(二)在被欺诈人方面:1、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一)在欺诈人方面:1、须有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欺诈往往呈现为积极行为,而消极行为,尤其是沉默,则必须是法律、合同或者商业习惯上有告知事实的义务,而未告知时才能构成欺诈。2、须有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指具有欺骗他人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含义包括两层:(1)是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表示的事情不真实,并且明知相对人有陷入错误的可能;(2)是有使相对人陷于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这两种故意从根本上妨碍了被欺诈人意思形成的自由。(二)在被欺诈人方面:1、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被欺诈人陷于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人并不陷于错误,或者虽然陷于错误,但该错误不是受欺诈而产生,则欺诈行为不能成立。2、须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须有因果联系。
(一)在欺诈人方面:1、须有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欺诈往往呈现为积极行为,而消极行为,尤其是沉默,则必须是法律、合同或者商业习惯上有告知事实的义务,而未告知时才能构成欺诈。2、须有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指具有欺骗他人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含义包括两层:(1)是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表示的事情不真实,并且明知相对人有陷入错误的可能;(2)是有使相对人陷于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这两种故意从根本上妨碍了被欺诈人意思形成的自由。(二)在被欺诈人方面:1、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被欺诈人陷于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人并不陷于错误,或者虽然陷于错误,但该错误不是受欺诈而产生,则欺诈行为不能成立。2、须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须有因果联系。如果被欺诈人虽然陷于错误,但是并没有因之而作出意思表示;或者虽有意思表示,却不是因错误所致,欺诈行为也不能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被欺诈人必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才可以撤销。
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是:有发生侵权的行为;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造成被侵权人利益损失的原因;债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我国法律做出的规定是“经营者”,但对于受贿人未作规定,作为行贿人的经营者,当然是指交易对方实施交易行为的人。
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满足下列三个要件:(1)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2)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3)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4)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
民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等。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