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人联系不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则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在庭审中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则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欠货款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按照规定如果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当事人可以搜集证据,依法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欠钱者联系不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开庭以后被告不到的话还可以缺席判决。
欠款人联系不上,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当欠款人联系不上下落不明的时候,法院可以使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不必将法律文书送达欠款人手中,如果欠款人不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的人可采取以下几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诉前财产保全;到法院起诉还款;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法院在被告故意不接电话或者不领取传票的情况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