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在诸多的各类赔偿案中,往往都包含了一项关键的赔偿内容——即所谓的“精神损失赔偿”。然而,关于这一赔偿款项的计算标准,目前尚未有普遍适用的量化指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精神生活的内涵、外延也在发展变化之中,而且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精神生活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当人们因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害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10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这一司法解释表明,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本文试图对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及其赔...

华律网小编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明确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

在司法实践中大家对于侵害人身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应该听得很多,但除了人身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侵害财产权中也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那么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特别条件?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