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不能认定自首,取保候审期间也是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再此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名,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除非满足特定情形,否则累犯不能适用取保候审,具体如下: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除非满足特定情形,否则累犯不能适用取保候审,具体如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会被没收;如果是提出保证人的话,保证人没有及时报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的,要处以罚款,有犯罪行为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具体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逃跑之后被抓,不太可能再办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尽管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这并不能成为对其从重处罚的理由。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
没有具体的规定,能否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先申请,然后侦查机关看案情以及嫌疑人的态度才做决定。投案自首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属于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