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方式一共有两种,分别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取保候审的方式:1、保证人保证。保证人保证方式又称人保。2、保证金保证。保证金保证方式又称财产保,是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予取保候审。具体有情形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刑、拘役刑或者可独立使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 3、严重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期妇女,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