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
取保候审到期后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符合自动解除条件的就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决定机关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送交执行机关。决定机关未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未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最迟一年到期。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符合自动解除条件的就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决定机关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送交执行机关。决定机关未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未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应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到期后,一般还有以下流程: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结束后退还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即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采取保证金保证的,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继续,而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期满后期满后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