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显着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期满后期满后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可以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若该机关还是不受理的,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不管什么原因,公安机关都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结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解除取保候审应符合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届满的条件,即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1、可向司法机关申诉或者控告。2、如果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是要通知指定的银行退还保证金的,如果公安机关不退还保证金,我们可以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最迟一年到期。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