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结束,只要没有违反规定就应当退回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要求,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银行领取。
当事人在取保候审的期间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违反这类法律规定,就可以退钱,还有就是不得违反国家的其他相关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凭借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一种财产担保,其目的在利用保证金来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促使出资人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一种财产担保,其目的在利用保证金来约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促使出资人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结束后,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规定,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