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保证书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保证书注意事项

2021.10.17 刑事辩护 162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取保候审保证书注意事项: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善博

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

赵善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1976

    精选解答
  • 28431255

    阅读量
  • 我在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有哪些谢谢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取保候审保证书需要盖章吗
    z您好,取保候审申请书是个人写的,不需要盖章,只要犯罪嫌疑人签字即可。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我,注意事项我应,注意事项我应该注意事项我应该怎么写?
    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代写
  • 打架取保候审后写以后不打架保证书XXX
    然后呢,如需进一步沟通可以与我详谈细节
  • 取保候审的保证书由谁来写呀
    你好,取保候审分为人保和财保,如果想办理取保候审,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然后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如存在困难,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是否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一般来讲,除非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有其他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否则案件都会移送法院开庭审理。您想了解的案子是涉嫌什么罪?进展到哪一阶段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