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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4.04.24 刑事辩护 139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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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冒名顶名贷款
2、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相信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承兑等将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且风险较小,并符合信贷标准和政策。
3、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相信贷款人有良好的销售额、资产和盈利能力,有较高的资信。
4、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表、银行存款证明等。
5、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用作担保,或者故意高估担保物的价值,或者将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抵押物或已质押给他人的权利再提供给银行作无效的担保,或者虚构担保人。
6、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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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成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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