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结婚的话,彩礼一般是不返还的,但是如果登记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居住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彩礼方生活困难,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支持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能要求返还聘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之后需要看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索要结婚聘礼。结婚聘礼是彩礼的一种,所以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那可以索要结婚聘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聘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也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返还聘礼。
《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说聘礼是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申请无效婚姻之前的聘礼如果男方有要求返还的,女方是要还的。由于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从这点上来看,自然就不符合给付结婚彩礼的目的,毕竟男女最后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
1、一般不可以把婚前聘礼拿回来,特殊情况除外。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离婚一般不可以把婚前聘礼拿回来,特殊情况除外。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