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由交付执行的人民
法院在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至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严格审阅并执行法律文书,执行机关及时收押罪犯后,应当即刻通知罪犯家属。
(1)判决
拘役的,其执行机关为指定的公安机关,对于罪犯执行之时有严重疾病需要
保外就医、孕期哺乳期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情形,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2)对判处
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罪犯所在社区管理机构,依法依法由社区矫正机构实行社区矫正,对于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行为,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报;
(3)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
管制、拘役、
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
减刑、
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行动建议:
执行阶段的重要性常易被家属忽视,事实上律师通过合理、高效的工作和指导,完全有可能减轻刑罚程度、变更刑罚种类、改善罪犯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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