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背景,铸就医疗纠纷处理能手
包寅律师毕业于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现执业于北京明向
律师事务所。他是北京卫生法学会会员,还曾担任北京市多家三甲医院法律顾问,熟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他专注医疗卫生法律领域,承办医疗纠纷案件上百起,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不仅如此,他还参编了《传染病防治法百问百答》,对医疗卫生法律有着深入的研究和见解。这种独特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历,使他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2)复杂案例显身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让我们来看一起由包寅律师参与处理的复杂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2025年,
四川成都发生了一起“先天性胆管扩张症术后大出血致死”的案件。患者付某有着极为复杂的胆道疾病史,过去20余年间,先后接受过胆囊切除术、右肝部分切除术以及多次ERCP等治疗。2022年10月,患者因病情发作前往成都某甲医院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实施了首次手术,术后恢复尚可出院。然而,出院仅2天,患者突发重度腹胀、休克、意识障碍,被紧急送回甲医院抢救,后因病情持续恶化,虽经多次手术及抢救,最终仍因脓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手术后腹腔脏器出血等抢救无效死亡。
患方起诉至
法院要求赔偿,甲医院则提出强烈抗辩,认为患者出血属于“迟发性出血”,而非首次手术操作不当。在这起案件中,包寅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协助患方深入分析案件。鉴定机构与法院通过严密的病历审查,认定甲医院首次手术在吻合操作中存在技术缺陷,吻合时存在血管处理不彻底或缝合不严密的过错。
司法鉴定机构评定甲医院的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二审法院也驳回了甲医院的“迟发性出血”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鉴定机构关于“交互作用”的观点,确认了医方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餐厅的厨师因为操作失误,把菜里放了过量的有害物质,导致你吃坏了肚子,那么餐厅就要对你的身体损害负责。在本案中,甲医院在手术操作中存在技术缺陷,这就属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情况,所以按照这条法律规定,甲医院需要为患者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规则明确了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支撑了案例中患方要求甲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也为法院判定医方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3)行业贡献与特色,推动医疗纠纷处理规范化
包寅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他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行业贡献与特色。
首先,他强调客观病历记录的重要性。在医疗纠纷中,客观病历记录是还原事实的最高优级证据。无论医方提出何种专业的医学理论抗辩,都必须经得起客观病历的检验。在本案中,医方的第二次手术记录成为导致其抗辩未能成立的关键证据。包寅律师通过对病历的细致分析,帮助患方抓住了关键事实,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基础。这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使医疗机构更加重视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推动了
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精准界定疾病自然转归与医疗过错的“交互作用”。在这类涉及复杂疾病的医疗纠纷中,患者的基础疾病和医方的手术操作瑕疵往往相互影响,导致最终的损害后果。包寅律师协助鉴定机构和法院准确把握“交互作用”,既不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患者的基础病,也不忽视医方的过错,体现了
侵权法中“原因力理论”在医疗鉴定领域的精准应用。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公平合理地划分责任,促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和信任。
最后,实现法医鉴定与临床医学视角的有机结合。临床医生和司法鉴定人员的视角有所不同,临床医生更关注并发症的宏观发生率,而司法鉴定与法律审查则侧重于具体个案的微观因果关联。包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医疗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在本案中,通过对“陈旧性积血量”的精确评估,锁定了医方的“操作瑕疵”这一核心过错,穿透了“并发症”的表象,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准确的方向。
在医疗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包寅律师这样的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处理方式,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医疗纠纷处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出了贡献。他们为当事人寻求公平正义提供助力,也为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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