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有以下几点:1、质押标的的合同债权是合法有效的;2、合同包括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重要条款;3、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经登记后才有效。
质押债权生效要件如下: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不具转让性的合同债权主要包括: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1、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质押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才行,因为质权人是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不可以毁坏和擅自处分。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可以质押,房产一般为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只要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就可以质押:(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