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剑鸿律师是
广东鹏日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绩效工作委员会委员。这些身份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持续耕耘,代表着他在专业方面获得的认可。
驾驭重大民商事案件的“舵手”
在处理重大民商事案件时,马剑鸿律师展现出出色的把控能力。他擅长梳理案件脉络、组织核心证据,如同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能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推动重大复杂案件的办理。2021年,他的团队承办了标的额高达2.3亿元的重大
合同纠纷案件。在这个复杂案件中,马剑鸿律师作为核心主办律师,全程把握案件走向。他精心组织案件材料,细致梳理案情脉络,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和最终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体现了他处理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的专业水准。
合同纠纷中的“破局者”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领域常见的难题,马剑鸿律师是解决这类问题的能手。他熟悉各类合同条款的适用,对违约维权、主体认定、责任划分等问题有深入研究和处理经验。遇到不利的合同条款时,他能找到解决办法,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
就如未届满1年质保仍成功追回10万元
保证金的案件。委托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合作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提货保证金,合同中约定苛刻条款,保证金需待电站1年质保期届满后方可申请退还。然而,被申请人中途停止光伏业务,构成根本违约却仍以“质保期未满”为由拒不返还保证金。马剑鸿律师面对这种情况,针对“质保期未满不退保证金”的不利条款展开辩护。他深入分析,论证案涉保证金为提货履约担保,并非质保担保;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不应再适用原质保期退还约定。最终,
仲裁委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观点,委托人在质保期未届满的情况下实现了全额回款。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约好一起做买卖,一方突然不遵守约定,导致买卖做不下去了。这时候,已经给出去的东西或者钱就可以要回来,而且还能要求违约的那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就像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开店,朋友突然说不干了,你之前给他的开店资金就可以要回来,还能要求他赔偿你因为这件事受到的损失。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委托人作为守约方有权请求恢复原状,即要求被申请人返还保证金。马剑鸿律师正是依据此规则,论证了保证金担保目的已因合同解除而灭失,不受原质保期限制,从而有力地支撑了委托人的诉求,最终解决了案件。
二审逆转的助力者
二审逆转在法律案件中颇具挑战性,马剑鸿律师有能力帮助实现二审改判。他擅长提炼上诉焦点、补充关键证据,能找出一审事实认定的错误,助力二审改判。在一些看似难有转机的二审案件中,他凭借敏锐洞察力和专业分析能力,为当事人扭转局面。
刑民交叉领域的多面手
刑民交叉领域的案件复杂,需要律师具备全面知识和丰富经验。马剑鸿律师兼具
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代理的能力,能全面剖析案件,提供综合的法律解决方案。在刑民交叉案件中,他能准确把握刑事和民事法律的关系,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货款/投资款追回的助力者
在货款和投资款追回方面,马剑鸿律师能发挥积极作用。他擅长固定合作协议、对账明细、履约证据,确定回款条件,以实际行动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与投资款,让当事人的资金及时回笼,减少经济损失。
马剑鸿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法律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身兼多重身份,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宗旨,以严谨态度和务实作风,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重大民商事案件、合同纠纷、二审逆转、刑民交叉案件,还是货款/投资款追回,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智慧,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道路上,马剑鸿律师就像一座指引的灯塔,为迷茫的当事人提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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