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的,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前已经被羁押的,也不能抵消缓刑考验期的时间,而且不影响缓刑考验期的起算。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处缓刑和罚金数额计算没有必然联系的,罚金数额依据犯罪情节、犯罪分子承担能力两大因素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等。
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同时满足法律规定条件,即可宣告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中有未满十八周岁、正处怀孕的妇女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应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等。
非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