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丽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曾担任
北京朝阳
法院调解员、东城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律所的合伙人与主管律师。她带领着数十人的律师团队,在法律领域积极前行。自2012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法考试以来,她在处理疑难重大民商事案件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十余年,她获得了不少锦旗,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还成为北京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法治进行时》栏目出镜律师,深受观众认可。目前,她已成功代理4000多项各类法律委托事务,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
于丽律师擅长处理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和
房产继承等领域的案件,尤其是在二审、再审案件的处理上,颇有心得,许多看似无解的案件,在她的精心分析下,都能找到新的突破口。
在刑事辩护领域,于丽律师代理过50多个刑事案件,其中不乏被无罪释放、成功取保或判处
缓刑的案例。例如,她曾代理张某
故意伤害罪案,最终张某被判处缓刑。还有一起公务员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起诉,于丽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成功保住了这位公务员的“铁饭碗”。在于律师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
传销活动罪案中,涉案获利800万美元,情况十分复杂,但她凭借专业能力和积极沟通,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
取保候审。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一场比赛,犯罪嫌疑人就像是参赛选手,如果他的“罪行级别”比较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虽然“罪行级别”高一点,但保证不会在比赛中捣乱(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或者他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生病了、怀孕了之类的,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暂时不用待在“赛场禁闭室”(看守所)里,先回家等着比赛结果。
【案例关联说明】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中,于丽律师通过分析案件情况,认为当事人符合“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条件,积极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这一结果。
在房产继承方面,于丽律师同样表现卓越。曾经有一起吴某玲、吴某山与吴某华、吴某燕的继承纠纷案件。吴某玲、吴某山与吴某华、吴某燕是亲兄弟姐妹,父母离世后留下北京丰台区一套房产,且未留下遗嘱。吴某玲、吴某山起诉要求四人平均分割房产,而于丽律师代理的吴某华、吴某燕一方提出,吴某华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且对房屋取得有贡献,应当多分遗产,不同意平均分配。
于丽律师准确适用《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提出尽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多分遗产的核心抗辩观点。她细心梳理并呈现吴某华长期与父母共同居住、照料老人的关键事实,夯实多分遗产的事实基础。在房屋来源与贡献问题上,于丽律师充分进行抗辩,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最终,案涉房屋由四人共同继承,吴某华占28%份额,吴某玲、吴某山、吴某燕各占24%份额,于丽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房产份额。
此外,在合同纠纷领域,于丽律师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她气场强大,在非诉谈判领域能很快抓住对方问题点,把握争议焦点,从而取得很好的谈判效果。
于丽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奋敬业、务实高效、诚信为民、法律至上”的执业理念,办案高效且主动,会积极和客户反馈案件进展,深受客户好评,多次获得口碑相关奖项。她还曾经为中国水利协会、女子劳教所、车托帮(网络)北京科技公司、中润时尚资产、恒洋地产公司、雅伊华家具集团公司、天尧集团、中国质量检验有限公司、爱卡勒(北京)教育公司、铛铛公司、狄娜体育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如果你正面临合同纠纷、刑事指控或者房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难题,不妨相信于丽律师的专业能力,她将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为你排忧解难,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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