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下设的门诊部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人。尽管门诊部的设立经过了法定审批程序,但是他们不具备法人地位,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民营或私营医疗机构的组织形式不同于公立医院。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有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均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1、有顺序。2、(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
地役权设立后,供役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是请求地役权人支付费用的权利。地役权亦可有偿亦可无偿,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地役权合同通常是有偿的。
房产权利人有以下这些权利:1、占有权占有权,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2、使用权使用权,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房屋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商业经营或办公。3、收益权收益权,就是因房屋所产生的合法的物质利益。如房屋所有权人把房屋用于开设商店,就可以从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4、处分权处分权,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房屋所有权人的意志对房屋的处置。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意思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