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批捕不等于定罪。批捕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表明其可能犯罪且有危险需逮捕保证诉讼。定罪是法院审理后的认定,批捕只是诉讼环节和人身限制措施,法院判决有罪才是定罪。

法院批捕并不意味着定罪。批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为保障诉讼顺利,防止嫌疑人妨碍诉讼。定罪需经完整诉讼程序,由法院作有罪判决。批捕后嫌疑人仍可辩护,最终定罪依庭审和证据由法院判决。

检察院批捕只是同意公安机关逮捕请求,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它并不意味着定罪。定罪需法院经审判依据证据等确定,批捕只是刑事诉讼重要环节,表明有犯罪嫌疑,不能等同于定罪。

检察院批捕不意味着定罪。批捕是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符合条件而作出的逮捕决定,是保障诉讼、防止危害社会的强制措施。而定罪需法院依法判决,经举证、质证等程序,判决生效后才认定有罪。

而所谓的“批捕”即是针对有明确证据显示其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制度后仍无法完全防止其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时,所必须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逮捕仅仅是一种强制手段,并不等同于已经被判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