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陷入诈骗陷阱,“受害者”变身“嫌疑人”
2024年,中年离异的创业者李女士(化名)因疫情冲击,企业陷入现金流困境,急需一笔银行贷款周转。在网络短视频平台上,她结识了自称银行资深客户经理的张某。张某展示的伪造证件和高档办公环境照片,让急于贷款的李女士放下戒备。
张某以“核实贷款资质”为由,索要李女士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并要求她在S市制造本地流水。李女士收到陌生转账后,按要求取现交给张某。然而,贷款没等到,张某却失联了。李女士意识到被骗后,立即向两地警方报警,但未获实质性立案。
几天后,李女士被户籍地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并羁押。一夜之间,她从受害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家人多方咨询,都得到“构成犯罪可能性极大”的答复。
律师介入,六次会见还原真相
危急时刻,李女士的男友坚信其清白,找到律师团队介入辩护。在侦查机关报请逮捕的37天黄金期内,律师先后六次会见李女士。那时的李女士情绪崩溃,整日以泪洗面。律师一边进行心理疏导,一边耐心梳理案件细节,最终还原完整案发经过。
随后,律师围绕微信聊天记录、行车轨迹、多次报警记录等关键线索固定证据,并申请调取S市银行监控、李女士既往正规贷款记录及报警电话录音。在侦查机关报请逮捕后,律师第一时间向公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与办案人反复沟通。
无罪辩护,四大要点直击要害
针对本案,辩护律师提出李女士不构成犯罪的无罪辩护意见。主观上,李女士核心目的是获取贷款缓解企业危机,未从中获利,反而产生额外交通成本,缺乏犯罪动机,与该罪“贪利”主观特征不符。
客观上,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是张某诈骗链条中的一环,取现交款是为完成贷款前置流程,并非帮助转移、隐匿赃款。张某伪装手段专业,超出普通民众识别能力,不能苛求李女士瞬间识破骗局。案发后,李女士主动多次报警求助,证明其对上游犯罪不知情,无包庇、纵容故意。
终获无罪,典型案例意义深远
公诉机关经审查,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女士有犯罪主观故意,不符合逮捕条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侦查机关依法对李女士撤销案件,她在被羁押的第37天下午三点重获自由。
此案是“电信网络诈骗下游关联犯罪”的无罪成功案例,在当下司法背景下有重要参考价值。从刑法视角看,主观“明知”是构罪核心门槛,李女士的系列行为证明其主观“被蒙蔽”,缺乏犯罪故意。从司法实践角度,区分“受害者”与“帮凶”边界至关重要,公诉机关不批捕决定体现刑法谦抑性。从取证视角,律师在37天黄金期的高效介入和精细化辩护,是无罪结果的关键。
本案辩护律师是长春孟祥昌,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及分析等专业能力证书。他深耕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多年,形成“证据锚定-逻辑解构-策略突围”三维办案体系。他秉持“精准施策、极致维权”执业初心,凭借专业实力赢得众多当事人认可,荣获2024年度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称号。同时,他还是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入库专家。
李女士的遭遇为我们敲响警钟,面对复杂电信网络诈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工具人”。普通民众要警惕“贷款刷流水”骗局,核实身份要“绕开本人”,遭遇疑似诈骗保留全量证据。企业经营者遇到资金困难,要通过正规渠道解决。法律同行办理此类案件,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重视侦查阶段37天黄金期,做好心理疏导,运用客观证据推翻主观推定。法律的正义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保护无辜,希望更多人能从这起案件中汲取经验,守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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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昌律师
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长春
擅长: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律师简介
孟祥昌律师个人简介:以专业破局,以胜诉立名
深耕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多年,我始终坚信:法律不仅是守护自由、捍卫财富的温暖力量,更是需要精准运用的专业工具。凭借对刑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核心法律体系的深度钻研,以及多年重大复杂案件的实战淬炼,我形成了 “证据锚定 - 逻辑解构 - 策略突围” 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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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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