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为了贪图钱财,利用职位上的便利,挪用公司或国家的钱财,是违法的行为。一旦挪用的数目够大,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那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如何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
我们在网上经常会看见一些挪用资金的新闻报道,但是大家对于挪用资金在法律上的一些相关知识都不清楚。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谁?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就要从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挪用资金罪是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引发的犯罪行为。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挪用资金罪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怎样确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挪用资金罪如何认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以及其他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工等。关于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挪用资金罪主体的认定:依据我国《刑法...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关于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与客体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