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公款罪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行为包括归个人使用的多种情况,主观为故意,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判断避免错判。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本罪与合法借贷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履行必要的借款手续即占有公款。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经手或管理公款的职务便利,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般在一家公司中,都是会存在专门管理财务方面的部门的,这个就是所谓的财务部,而一般在财务部的人都是老板非常信任的人,这样就不会发生挪用资金的现象,那么挪用资金罪认定是怎样的?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一)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而言,下列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赌博罪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不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