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符合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挪用公款罪缓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挪用公款罪如果最终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有挪用公款罪,若其犯罪情节较轻,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可能会被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等。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的行为。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或。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