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消费者组织包括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本款是关于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的规定。
隐瞒消费者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要厘清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这一公益性职责之间的关系。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以下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面对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消费者选购商品及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证据。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当索取并妥善加以保存。
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将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 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等十三种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列为欺诈行为。
主要有:(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