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下列罪犯可以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等。
目前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对暂予监外执行都没有作出有关期限的规定,尚无规定监外执行必须有期限。因此,相关单位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时,通常都是没有明确期限的,需随时掌握罪犯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监。例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
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实践中可能比较困难。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等。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种情形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