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不可以申请听证的,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拘留不能申请听证。只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才能申请听证。
行政拘留不可以听证。行政拘留虽然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但行政拘留是不能要求举行听证的,听证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行政拘留是不能申请听证的,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能申请行政复议维权。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以下这些:(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一)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1)行政许可。(2)行政给付。(3)行政奖励。(4)行政确认。(5)行政调解。(6)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